“感谢仁寿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秉公执法持正义,为我们追回了血汗钱”。3月11日,曾在眉山市仁寿县某公司务工员工杨女士等人,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持正义,讨薪维权为民众”的锦旗送到了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负责此件劳动薪资案的工作人员张旭手中。
去年12月,杨女士等7名员工向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称在仁寿县某公司上班被拖欠工资。接到投诉后,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存在拖欠7名员工2个月工资的违法行为。3月6日,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负责人3月11日前限期支付清所拖欠工资。3月8日该公司负责人依法履行了该局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指令,支付清拖欠杨女士、邹女士等7名员工的工资35603.5元。
锦旗是肯定,也是责任。下一步,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将不负民望,继续做好根治欠薪相关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人社力量。